一、在线申请
操作人:教师
申请方式: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,个人账号登录
申请条件:符合三十年教龄的教师
事项办理步骤:
1、搜索“任教三十年”:进入政务服务网,搜索“任教三十年”,点击【在线办理】按钮,即可进入办事申请页面。
搜索“任教三十年”
快速入口:
在线办理
2、登录:个人登录,输入个人账号信息、验证码即可登录
登录
3、用户须知:
用户须知
4、填写表单信息: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请信息通过全国教师管理系统共享,无需教师手动输入。办理机构为“浙江省”,勿选择其他地区。点击【下一步】上传本人照片。
申请信息页
说明:请确认您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工作、教龄等相关个人信息是否正确。如有误,请先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修改后再申领
5、上传本人照片:照片将用于荣誉证书制证使用,放置于证书上。
1)可点击【共享材料】,通过共享数据自动获取个人照片;
2)可上传提前准备的个人照片,通过【本地文件】上传。
上传本人照片
照片上传完成,即可点击【下一步】,进入取件方式确认步骤
6、确认取件方式:由于荣誉证书为电子证,默认为自动出证,无需手动填写,进入此环节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跳过即可
取件方式
7、信息确认:确认个人信息,若信息无误,点击【提交】按钮完成提交申请
信息确认
二、查证
1、方式一:个人中心,点击【办事记录】,找到提交的办件,点击【办件结果】,即可跳转下载证书
办事记录
办件结果
下载证书样式
2、方式二:重新进入办事事项,若已通过审核,即可点击查看并下载证书
查看并下载证书